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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电动摩托车国标法的震动

   日期:2013-10-28     来源:哈密政府网    浏览:362    评论:0    
核心提示:前不久,国家标准委有了电动摩托车国标的说法,按此说法,符合新标准的时速大于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摩托车将按机动车管

前不久,国家标准委有了“电动摩托车国标”的说法,按此说法,符合新标准的时速大于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摩托车将按机动车管理。尽管一段时间后相关部门又表示“电动摩托车国标”暂缓实施,但这一说法也引起了不少哈密市民的关注。近日,记者进行了相关走访。

销售店:生意冷清

12月16日,记者对市区内几家电动车销售店进行了走访。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冬季原本就是电动车的销售淡季,而前不久电动摩托车国标的说法无疑给原本就不旺的电动车销售市场又泼上了冷水。

在新日电动车专卖店,负责人司马义·吾斯曼告诉记者,电动摩托车新标准的说法对该店内电动车的销售还是有一定影响的,近段时间,来店里看电动车的人大多也都在咨询了解有关说法的真实性。司马义·吾斯曼告诉记者,2007年,当地对电动车驾驶进行整顿,要求电动摩托车挂牌,当时电动摩托车就几乎卖不动。

在大阳电动车销售店内,销售人员摇着头告诉记者,近段时间,生意冷清,尽管现在属于电动车销售淡季,但以往每天都能卖掉几辆车,眼下,原本有买电动车打算的人也开始等待观望,想看跨过年后电动车驾驶究竟有怎么样的说法。

家住郊区的张先生农闲后在哈密打工,他原本是想买辆电动车方便上下班出行,最近听说电动车驾驶有了新说法,也表示想再等等。消费者青睐快速电动车

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说法,符合新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将按照机动车管理,但面对电动车销售市场上的一排排车辆,有多少人能说得清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究竟该怎样严格划分?有市民认为判断电动车属于哪一类要看有无踏板;有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电机瓦数的大小决定电动车属于哪一类,电动摩托车应该指的是电机瓦数在500瓦以上的电动车;也有不少人没有留意过二者的区别。

记者在走访中看到,重量可能在40公斤以下的电动车数量很少,而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就更是寥寥无几了。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踏板式电动车的销售情况要明显好于自行车样式的电动车,一是踏板式电动车外观漂亮,另外驾驶起来很舒适。

按照《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行驶速度不得高于15公里,而事实上,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设计速度基本都高于这一数值。在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店内的电动车时速大多在30公里上下,有的甚至能达到40公里。“如果时速不快,市民还会买它吗?”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市民选购电动车时,除了看外观外,就是在意其速度是否快。

1/3的交通出警与电动车有关

记者从哈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哈密市电动车的拥有量在30000辆左右,随着汽油价格的攀升,电动车还大有增长的趋势。近年来,随着穿梭于大街小巷的电动车数量的增长,交管人员对电动车带来的交通隐患也难消忧虑。

据哈密市交警部门人员介绍,与出警有关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引起的事故占近1/3的比例。有人认为,更多的电动车引起的碰撞、划擦只是没有报警而已。电动车在带给市民方便的同时,因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相对机动车较弱等原因,带来了不少交通问题,由电动车尤其是电动三轮车带来的交通事故随着其数量的增加呈明显上升趋势。

电动摩托车是否该驶上机动车道   

电动摩托车是否很快就要被“赶”上机动车道了呢?采访中,不少人对此报以怀疑的眼光。大阳电动车销售店的销售人员颇有些自信地说,电动摩托车新国标的推出没那么容易,如果电动摩托车被纳入机动车辆管理,车要挂牌不说,车主还要拿驾照,要投保交强险,成本的增加和驾驶的麻烦肯定会阻止不少人购买电动摩托车,这样一来,市场的萎缩必定会影响到整个电动车制造产业。

市民李女士上下班已经骑了4年的电动摩托车,她认为国家相关部门会慎重考虑是否把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因为尽管电动车在人行道上属于强势交通工具,但如果驶上机动车道,它就处于绝对劣势了,相对于机动车道上的交通事故来说,电动车在人行道上的碰撞就显得轻微多了。还有市民认为,国家在有了电动摩托车国标之说后,又提出了要暂缓实施,说明这种说法可能面临了太多的争议,能不能推行还真难说。

电动车驾驶需要解决的隐忧

穿行于大街小巷的电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让交管人员担忧。据哈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人员介绍,目前,当地电动车驾驶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驾驶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电动车价格相对便宜,可以随便买卖,尤其是电动三轮车,更是为一些闲散劳动力找到了就业“出路”。部分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即使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车辆也敢上路行驶,既危及到自己和乘车人的人身安全,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

二是车速快,隐患大。《道路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在非机动车道上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而事实上,很多电动车的时速超过相关规定不说,有的电动车外形与摩托车无异,电动车的速度、车身强度等方面,都大大超出了非机动车的含义。

三是缺乏必要的法律管理手段。电动车虽有动力装置但归属于非机动车,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而对非机动车则规定,购买电动车不用上牌办证,对驾驶人的相关条件也未作限制。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逃逸,无牌无证给侦破工作带来麻烦,即使车主在现场,也往往因互相推诿增加事故处理难度。

四是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明显上升。近年来,电动三轮车随着数量增加,其带来的交通事故也呈明显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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