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时间:2014-05-15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3,001,613.2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0元,扣除本年度实际分配45,353,6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0,792,249.6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2,437,036.41元。
为持续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摩托车主业,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定: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4年度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14年度的报酬,报酬区间为120万元至13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提取各项减值准备及坏帐核销的议案》
(一)201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数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和我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下:
①累计提取坏账准备85,916,768.01元,其中应收账款累计提取76,041,742.05元,其他应收款累计提取9,875,025.96元,本期计提8,458,548.05元;
②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7,570,339.76元,本期计提8,719,292.40元;
③累计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3,794,819.33元,本期计提22,294,819.33元;
(二)2013年度坏帐核销情况的报告
现将2013年度核销坏帐情况报告给各位董事,请审议:
1、坏账核销的具体方法如下:
坏账确认标准:
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2、2013年度核销坏账的金额核销
坏帐的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1,431,675.97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的金额为3,662,639.91元;核销其他应收账的金额为7,769,036.06元,主要原因系对方单位破产,或注销工商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应收账款涉诉,公司虽胜诉,但对方单位无财产执行,应收款项账龄较长,预计无法回收。同时,上述的应收款项均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我们认为上述的计提和核销金额,对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虽有影响,但它比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反映本公司资产的真实性,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也更有利于公司今后的生产发展。
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