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或限制摩托车上路行驶区域,邮政快递、抢险救灾、治安管理等特种行业的摩托车经批准登记后,可以上路行驶。记者昨日从佛山有关部门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特种行业摩托车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已基本敲定,但特种行业的摩托车要统一登记发“通行证”,一旦造假,要罚5000元拘留15日,还要取消该单位使用的资格,而个人一年3次违章要取消使用资格。
意见规定,在佛山市禁止或限制摩托车上路行驶区域,用于为城市提供基础服务的邮政快递、抢险救灾(供水、供电、燃气)、治安管理(含治安联防、流动人口管理、城市管理)等特种行业的摩托车经批准登记后,可以上路行驶,未经批准登记的特种行业摩托不得在禁摩区行驶。
全市实行特种行业摩托车总量控制,指标统筹。交警负责注册登记、管理,摩管办成员单位及特种行业有关部门,调研需求情况,核定全市特种行业摩托车总量指标及各行业分配额度,各行业的指标分配方案、分配结果、管理制度应向社会公布。
特种行业摩托车指标由使用单位统一向区一级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汇总后市一级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经营和服务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市摩管办汇总。市摩管办对行业申请资料进行汇总,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但不接受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申报数量合理的,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公安局向市一级行业管理部门发放同意登记凭证。
特种行业摩托车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凭同意登记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交警发放牌证,同时发放特种行业摩托车允许在禁行区域行驶的“通行证”。
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要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办理注册登记。车辆喷涂式样和其他配置要与申请时提交资料一致。驾驶特种行业摩托车应悬挂通行标志在指定区域内行驶,原则上不得跨区域、不得在非禁行区域行驶;应按本单位特种行业要求统一着装(包括戴统一头盔),携带统一的特种行业人员上岗证(工作证),用于专有用途,违反以上使用规定的,相应减少行业使用指标。
使用单位要为摩托车及驾驶员购买相关保险。特种行业摩托应定期进行年审,一年内发生3宗以上(含3宗)交通违法行为的,取消该车下一年度特种行业使用资格,单位相应减少使用指标,单位特种行业摩托车管理混乱的,相应减少单位使用指标。
因摩托车轻便、灵活,被不少小型服务机构选为首要交通工具。目前佛山有300多家快递企业。佛山顺丰快递有关负责人表示,佛山顺丰快递大约七成用摩托车送快递,少部分用电动车或货车,“发通行证就好,但因有指标限制,目前也不知道到底如何分配,还是有点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