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场的一声令下,挖掘机的铁臂将一辆辆二轮摩托车捣毁……昨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在岳麓区施救站停车场对包括电动车、二轮和三轮摩托车以及大中小型汽车在内的9212台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集中销毁。仅昨日销毁二轮摩托车达500辆。
无牌无证、未年检以及临近报废车辆多
昨日上午,在岳麓区施救站停车场,一排排二轮摩托车被挖机当场捣毁,随后面目全非的摩托车残体被装入另一辆大货车,不到半小时便装满整个车厢。
岳麓区交警大队处罚中队中队长雷越介绍:“比较普遍的违法行为是车辆无牌无证、未年检,以及临近报废的情况。”除报废车以外的其他车辆,违法当事人在车辆被扣留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雷越说:“报废车,即超出车辆使用年限仍然在路上行驶的车辆,被依法扣留后,就要进行销毁处理。”
据了解,车主之所以没有来接受处理,主要是因为该车本身的利用价值不是很高,再者是车主无法提供合法的相关手续。这些车辆为什么要进行销毁呢?雷越解释:“让其重返市场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如果把车子拆了,那些零部件就会流向二级市场,从而造成更大安全隐患。所以必须销毁,以杜绝安全隐患。”
交警将集中销毁9212台车辆
“在报废处理之前,交警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废车辆进行了逐一核对和拍照,建立了详细的报废车辆台账,并全程进行监督,防止报废车辆流向社会。”岳麓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泉介绍,未来一周时间,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去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扣留、超期未处理的机动车共9212台进行销毁,其中电动车3620台、二轮摩托车4859台、三轮摩托车368台及其他车辆365台。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在车辆被查扣后,需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凡暂扣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也没补办相应手续,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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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车辆处理要哪些证件
车辆因违法被交警部门扣留后,驾驶人携带强制措施凭证及相关证件资料,到相应的交警大队处理。被扣机动车者请携带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单据(未注册登记的请带车辆来历凭证及合格证,无驾驶证的请带身份证),非机动车主请携带驾驶人身份证、行车证(未备案登记的请带车辆来历凭证及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