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7点多钟,坑梓沙田社区村治安队队员小赖在深汕公路坑梓金沙市场路口处巡逻时,发现一男子坐在一辆男装摩托车上,另外一男子在后面推车,形迹较为可疑,小赖随即上前细看,此摩托车正是同事小廖的工作用车!小赖悄悄跟在后面,并立即打电话叫来值班同事到来,随后,将这两名男子抓获并扭送至坑梓派出所。
经坑梓派出所民警深入审查,坐在摩托车上的男子名叫胡某明,他拒不承认该车是偷来的,而辩称以500元的价格从一名叫“小柯”的朋友处购买。而推车男子名叫刘某玉(有前科),系胡某明以10元钱的价格雇佣帮助推车。
事主廖某波反映,他在前天晚上23点左右,将工作用的一辆黑色珠峰牌太子摩托车停放在坑梓沙田治安队门口处,后到附近办事,大约20多分钟,返回后发现摩托车已被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调取附近监控录像,根据录像反映情况,盗车的正是胡某明。当民警出示录像后,犯罪嫌疑人胡某明在铁证面前,只好老实交待:自己因来深打工,没有找到工作,万般无奈下想弄点钱花,不想几次转来转去,都没有下手机会,4月10日晚上11时许,当他走到坑梓沙田治安队门口时,发现停着一辆摩托车,遂悄悄将车推走。
目前,胡某明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