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超过20公里每小时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动车。昨日,记者从达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从5月1日起,将不再办理超标电动车的注册登记。同时,对于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从2014年12月21日起,开始“逗硬”处罚。
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达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4月4日起,开始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对于整备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在5月1号之前,到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白底红字红边线号牌。
“目前,通川区辖区境内约有2万多台电动自行车,大部分车辆的重量都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属超标电动车。”交警直属一大队大队长贺长忠提醒市民,请在5月1日之前,到位于塔沱的交警一大队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逾期将无法再办理。
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办理登记时市民需提供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车架号拓印膜、非机动车保险费凭证、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购买发票或非机动车合格证。同时,从2014年12月21日起,对于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予以罚款处理,并依法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