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集中领导、集中警力、集中教育、集中处理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违法行为,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
集中领导,确保取得实效。这次整治,大队长、教导员亲自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进行督导、检查。四位大队分管领导与部门民警一起上路执勤,检查车辆,进行宣传教育,严把处理关。大队领导身先士卒,给全体参战民警树立了榜样,从而确保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集中警力,加强路面管控。这次整治,由治安中队牵头组织,双钟、均桥、流泗中队统一行动。参加整治的民警以城区、景湖公路、湖牛公路以及通往金沙湾工业园道路为重点路段,加强早晚农民工进城、返乡等重点时段的管控,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办法,严查无证驾驶、超员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无牌上路、未按规定保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中队对违法当事人一律先进宣教室接受教育,组织违法行为人观看宣传教育片和典型事故案例挂图,民警向当事人宣讲无证驾驶、超员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其严重后果,教育当事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大队邀请湖口电视台记者跟踪采访,曝光严重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整治活动的开展。
集中处理,形成严管态势。对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从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无牌无证的,一律先注册登记,并考领驾驶证;未年检、保险的,一律办理年检、保险手续。对办理摩托车牌证、检验等业务的车主、驾驶人,车管民警热情接待,随到随办,尽量方便广大群众。
集中整治以来来,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50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36起、无牌车上路82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125起、未交保险87起、未戴安全头盔115起,扣车46辆。通过整治,有效地震慑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交通秩序,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违法现象进一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