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11时40分许,高速交警浙江丽水支队三大队接到通知:丽水方向海口出口附近处有一摩托车在超车道上高速行驶。高速交警紧急赶往现场,经沿路查找,终于在温丽高速往丽水方向98公里处发现该摩托车。据现场交警称,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装备十分专业的中年男子,当时正驾驶摩托车在超车道上以大约每小时100公里的时速高速行驶。由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立刻拉响警笛,责令该驾驶员靠边停车。
高速交警发现,该摩托是一辆排量达250cc的大排量摩托,而且装备十分专业,不仅加装了尾灯、示廓灯,还装有专业的GPS定位仪、导航等电子设备。经询问后得知该驾驶员姓唐,四十余岁,上海人,称自己的职业是户外旅游摄影,正在骑摩托穿越中国。前段时间刚从北京返回,下个目的地是云南、西藏,现在正好途径浙江准备从温州到义乌。
当高速交警问到为何要把摩托车骑上高速公路,该驾驶员辩解说自己的导航在浙江温州境内出现了问题,并认为交通法条款中没有摩托车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的相关规定。考虑到自身已经穿着了反光背心、头盔等护具,并且自己的摩托车能轻松开至每小时一百三四十公里的时速,也符合上高速的条件,于是就图省心跟着导航在温州境内一高速收费站上了高速。
对此,浙江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虽然交通法中无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浙江省的高速公路进口处,都有对摩托车、非机动车、拖拉机和行人禁行的标志。因此,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公路,各位驾驶员切莫以身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