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6日上午,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沿平阴县境内某道路由西向东行驶,与一年近六旬的妇女张某相撞,致张某左侧多发脑挫裂伤、左枕骨骨折、颅底骨折。经法医鉴定,张某损伤属重伤。同年3月16日,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并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王某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且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主动赔偿660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像王某这样因驾驶摩托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因摩托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了所有交通事故的很大一部分。那么摩托车为什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人们在享受摩托车带来的便捷、潇洒的快感时又该如何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摩托车事故原因多多
济南鲁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建华律师认为:摩托车和汽车相比,存储方便、驾驶灵活;但由于摩托车的质量较轻、速度较快,加上社会对摩托车管理又不到位,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诱因可谓多之又多。
由于汽车与日俱增,社会对机动车管理的重点自然而然放在了汽车上。所以多数时候警察在道路检查时,只查汽车牌号是否齐全、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汽车行驶数据是否达标等。和汽车相比,对摩托车的管理显得有点轻描淡写,甚至有的摩托车根本没有牌号,驾驶摩托车的人无证驾驶也是常有的事。就连检查酒驾,也只对汽车驾驶员严格实行,对摩托车驾驶员则是网开一面,有时视而不见。社会管理的这种漏洞,无疑为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