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为县内的摩托车统一喷涂“限载二人 佩戴头盔”的安全警示语
“刚买的摩托车就被人用油漆喷涂上一些醒目的大字,心里非常不舒服……”最近,云阳县在整治摩托车交通安全时,为县内的摩托车统一喷涂上了“限载二人佩戴头盔”的安全警示语,引来不少车主抱怨:为什么不给政府的小车喷上“禁止公车私用 禁止乱停乱放”等字样?对此,云阳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出于交通安全考虑,今后会改进工作方法,但不会停止喷涂。
目击
90%以上摩托车喷有警示语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云阳县城,发现摩托车仍是当地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在县民政局门口,半个小时内就有300多辆摩托车驶过。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过往摩托车的车身上,都用白色或黄色的油漆喷有“限载二人 佩戴头盔”的安全警示语。在城内的道路两边,也停了不少摩托车,这些摩托车90%以上同样被喷上了这句警示语。只是喷涂的位置不一,最多的是喷在车头上,但也有一些喷在车前轮副壳或尾箱上。
在该县南溪镇,一些摩托车销售店老板也将出售的新车喷上“限载二人佩戴头盔”的字样。一名店老板告诉记者,模板和喷漆是镇政府提供的,为了从“源头”确保喷涂工作落实到位,镇里要求新车出售前必须由店方喷上以上警示语。
抱怨
强制性喷涂没顾及车主感受
在云阳至万州的高速公路入口处,记者拦住一辆摩托车,一提起车上的警示语,司机李成(化名)气就不打一处来:这是镇里强行给我喷上去的!
据李成介绍,他去年10月买了这辆摩托车,有一天他停在马路上,办事回来就发现镇里的两名工作人员已给他的车喷涂上了“限载二人 佩戴头盔”的安全警示语。由于没经过他同意,再加上认为影响美观,他当即和对方吵了起来,可对方解释说,他们只是在执行任务。
“安全宣传重在入心,而不是非要喷在车上!”当地摩托车司机卢某说,有关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只注重形式而不顾及车主感受。例如,消防部门为了宣传防火,用油漆在市民防盗门上喷涂“风高物燥 注意防火”字样,此举市民就一定不会领情。
“他们把我的摩托车喷了字,看上去就像长了"牛皮癣"!”车主张某说,他的新车前不久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喷涂后,他趁警示语没干,便用汽油把它洗擦掉了。后来又有安监办的人拦住他,要再次给他喷上,他坚决反对,最终没让对方喷涂。
记者采访中还注意到,一些摩托车上的警示语已经残缺或只有一些痕迹了。据了解,这都是车主嫌其影响美观,自己想办法作了相应“处理”。
回应
没收费用多数车主很配合
“为摩托车喷上安全警示语,这是我们在摩托车安全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之一。”云阳县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彭智明、云阳县安监局纪检负责人余翔等人告诉记者,云阳县近几年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占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50%以上。为此,从去年3月开始,云阳县安监、交通、交巡警、运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县开展了摩托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喷涂安全警示语,没有向车主收费,多数车主都很理解、很配合。”彭智明等人介绍,目前云阳县共有6万多辆摩托车,喷涂了警示语的有5万多辆。县里制定了统一的模板,对字号、格式和喷涂的地方也作了大致规定,对摩托车的美观影响并不大。喷涂工作产生的费用,主要由县里和乡镇财政承担,喷涂工作主要由乡镇组织人员实施。彭智明说,由于工作人员素质不一,有可能因解释工作不够到位,从而才引发了车主反感或不满。
据了解,因不满自己的摩托车被喷上油漆,去年曾有人向重庆市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车主们的意见也引起了云阳县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的重视。因此,工作人员如今在喷涂工作中更注重解释工作,一般情况下是在征得车主同意后方才喷涂。
“相比那些血淋淋的事故,出于交通安全考虑,我们认为喷涂安全警示语很有必要。”云阳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会改进工作方法,但不会停止喷涂。
律师说法
喷涂没经车主同意 涉嫌侵犯他人财产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钧表示,云阳有关部门这种做法,目的是为了防治安全事故,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如工作方式方法不当,也可能产生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第四条亦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就摩托车而言,其车主拥有合法的财产权,财产权在法律上属于绝对权,即其他人包括政府机关,都不得侵犯。如果未经车主同意,在车上喷涂字迹,是一种侵权行为,是对他人财产的粗暴侵犯,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当然车主自愿同意喷涂,则不存在侵权的问题。因此,就事论事,云阳有关部门的喷涂行为,应当取得产权人的许可,不宜行政强制实施,这是行政行为合法与违法的分野。
倪世钧律师还称,该事件亦彰显了公众渴望私有物权得到他人的尊重,正如一句古老的格言所说“平民的茅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必须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