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讯从10月30日至12月30日,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取缔一批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查处一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截至11月10日,共查处违法摩托车、电动车1822辆。
整治期间,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支队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相结合、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载人,摩托车、电动车乱闯红灯、随意掉头,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以及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积极加强路面管控,严格查处,提高管事率,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同时积极探索县、乡、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新办法,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农村及县乡道路的管控,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
支队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做好摩托车专项整治目的、意义的宣传,同时结合违法记满12分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教育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