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5点多,我在五一路与群众路口纠违时,发现一辆挂八县(市)牌照的摩托车闯禁行。我立即上前拦下该车,并问道:“你知道这一路段摩托车不能行驶吗?”
“怎么不能开了?”摩托车车主反问我,同时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鼻而来。“酒后驾驶!”我立即作出判断,并要求摩托车车主接受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8mg/ml,的确属酒后驾驶。
我叫摩托车车主出示相关证件,没想到,他只有小车B1证。我再仔细看,又发现该摩托车已是超期未年检。我按照相关规定对他进行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扣罚12分,准驾不符扣罚12分,再加上驾驶八县(市)未年检摩托车闯禁行,总共加起来要扣罚30分,罚款770元。
摩托车车主一听说自己要被扣罚这么多分,就向我请求道:“无论罚多少钱都行,就是希望我不要扣分这么严重!”我当场就拒绝了他的要求,并严肃告诉他:“我从警十几年,第一次对摩托车车主开这么高的罚单!”
最后,这名摩托车车主只得乖乖地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