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贸发展部署和总局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工业产品及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13号)及《重庆地区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规范(渝检机[2013]71号)》的规定,重庆出入境检疫检疫局按计划组织专家对重庆辖区部分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升类考核。并于213年8月27日对我司进行了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评定,通过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评定结果为优秀。经审核,确定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升级为一类企业。
按照评定结果,经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批准,将我司列为一类企业并实施相应的检疫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