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总工会根据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创新成果产出明显、盈利能力强、创新文化浓厚、财务制度规范等认定条件,在各区县(市)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联合发文公布了第六批“杭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名单,万马电池名列其中。
万马电池长期以来注重自主创新投入,不断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总结自主创新经验,带动和促进广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为推进杭州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