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段:
17:45—18:30分
10个路口两轮摩托车(主要为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未按相关交通法规出行:1000余辆(次)
高度疑似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几乎均无脚踏板装置):250辆(次)
超标的无牌两轮“燃油助力车”(体积同普通两轮踏板摩托车无异,并具有明显的排气装置,才纳入统计范围):566辆(次)
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261人(次)
超载(整车载人超过2人):8起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评,江门市委、市政府日前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百日整治整改”行动,针对公共场所卫生环境、道路交通秩序等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顿。本报将围绕江门目前的交通、城市、卫生等问题,推出“复评重难点”系列报道。日前,本报记者兵分十路,在江门市区大型路口调查江门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对于交通法规的遵守情况,同一时段(时长45分钟)发现超过1000辆(次)“问题车”。
调查
无牌两轮摩托车566辆(次)
道路交通秩序给力与否,直接影响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及市民的幸福指数。江门交通管理问题中,以横行马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无牌照的燃油助力车最为突出。日前,本报记者兵分十路,集中在17:45—18:30分时段,前往新之城十字路口、跃进路环岛、东华大厦十字路口、五邑大学北门、江会路发展小学路段等市区10个交通要道现场蹲点,凡是疑似有违章行为的,立即用相机拍照取证。
蹲点统计结果显示(模糊的照片已排除出统计范围):在45分钟时段内,10个路口共有1000余辆(次)两轮摩托车(主要为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未按相关交通法规出行,其中,超标的无牌两轮“燃油助力车”566辆(次)。
记者在现场还发现,目前马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多超过20公里/小时,属超标,肆无忌惮地在蓬江区府门口红绿灯、江会路段红绿灯等市区内多个红绿灯口闯红灯;燃油助力车方面,由于其设计最高时速已超过50公里/小时,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未挂牌直接上路,驾驶员、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比比皆是,过红绿灯口闯红灯现象十分明显。
部门回应
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限期淘汰
据江门公安交警部门介绍,今年1—5月,交警部门在蓬江、江海、新会三个区共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5874辆;期间,发生385宗交通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286人受伤。针对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问题,江门市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近日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过渡期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和《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表示将对在用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标志。由于目前我省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系统尚未完善,待系统完善后,江门市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实行登记管理之后,未按规定进行登记且未获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合法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对于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通告》和《细则》明确规定,将实施过渡期临时登记使用、限期淘汰管理措施。江门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从2013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于近期对2013年6月30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临时通行登记,按照全省统一式样核发临时通行标识。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临时等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违者按无牌无证机动车处理。过渡期内,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参照摩托车通行有关规定管理,驾驶人应当取得摩托车类驾驶证,并购买机动车保险。
《通告》和《细则》还划分了行驶范围,要求过渡期内,超标电动自行车需遵守属地通行原则,持临时通行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内行驶,外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准进入江门市。江门市蓬江、江海两区禁行区域为迎宾路—西环路—江门河形成的区域内(不含迎宾路、西环路)。
两份文件还明确指出,国家已废止汽油机助力车国家标准,达不到摩托车标准的燃油机驱动类二轮或三轮车辆,属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江门禁止这类机动车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执法部门一旦发现将一律查扣,并依法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销售商声音
库存如何消化很迷茫
对于在售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通告》和《细则》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禁止在江门市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已进入流通领域尚未售出的存量超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经营者应在期限内自行处理,逾期仍生产销售的,由质检、工商等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予以处罚。据了解,江门五邑地区共有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244家,取得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有5家,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细则的出台,将给江门电动自行车行业带来生产调整。
“没法活了。”当记者问及7月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江门禁止产销时,某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负责人陈先生如是说。记者走访电动车销售较为集中的长堤一带,多数商家与陈先生一样悲观,并对7月后如何消化库存感到迷茫。
“目前正在和厂家协商后续产品的处理问题,不过我不会降价出售这些电动车或助力车。”商家张先生说,按照前几天工商局下发的禁销文件标准,该区域商铺绝大部分电动车都超标。记者亦发现,多数商铺销售的电动车没有脚踏骑行功能,设计时速也超过60公里,而在售中的燃油助力车,最高时速可达120公里,已属于摩托车范畴。“一辆车以均价2500元计算,我这家店存货70多辆,将损失几十万元。”商家陈先生说。
■相关 行人闯红灯整治方案近期出台
近日,深圳等地陆续出台措施整治行人闯红灯现象,引发社会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的关注,这恰好也是江门“百日整治整改”行动的重点之一。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江门城区主要道路也不乏此类现象。
记者发现,由于目前市区许多马路中间都设置了铁栅栏,行人乱过马路的情况并不算太多,但是在个别路段还是存在这种现象。如上周四上午8时30分,在环市一路市人才培训中心前的路面上,记者1分钟内就见到3人横穿马路。虽然环市一路路中间都建有花圃,但就这一小段用铁栅栏拦了起来,穿行的市民就在栏杆和花圃中的缝隙穿过,可是在前面100米左右就有红绿灯路口。
在建设二路与天河东路交界的路口,因为建设二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修建地下隧道,许多车辆在此绕行,有关部门专门搭建了天桥供路人行走,并设置了较长的栅栏阻止行人在路面穿行。但记者于上周五9时在此守候,发现10分钟内就有20个人横穿马路,其中甚至还有推着婴儿车的夫妻。
对此,记者致电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针对行人乱过马路、不按交通灯通行等情况以前也曾进行过整治,因为在处罚方面操作难度大,当时基本上都以看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教育方式为主,有关业务部门正在草拟方案,计划于近期推出专门的整治办法。
“对于行人乱过马路、闯红灯等行为,本人认为不能单单靠罚,而必须予以足够的引导。”市民宋先生表示,首先,要树立红绿灯的绝对权威,红绿灯能成为行人安全的有力保障,行人才会愿意遵照其指示行走。其次,行人乱过马路也与过街设施不足有莫大关系,相关部门应加快过街立体设施建设。再次,行人乱过马路、闯红灯的行为实则也反映了江门市市民公民意识不强。因此,应逐步增强市民的公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