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的”横行是广州残疾人生存质量太低的标志。我想提个小小的建议,广州能否多方筹集资金为所有的残障人士配发电动轮椅?以广州的财力加上各种慈善努力,这件事要办成不会太难。
刚刚过去的星期天是今年的助残日。今天早茶就聊聊残疾人摩托车的事情。还是先从旧闻开始吧,因为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没人关注了。
2010年8月18日城中媒体的一条篇幅颇长报道的标题是:《广州“残的”载客疯狂 入老城区冲上高架桥》。广州人把出租车叫做的士,然后顺理成章地延伸,把用于载客运货的残疾人摩托车叫做“残的”。残疾人摩托车营运属于非法,但还有了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名称 残的,可见已非一日之寒。
这条报道说,“残疾人三轮车和违禁改装三轮车队伍不断壮大,而且已经从郊区渗入老城区,甚至冲上高架桥。”我注意到在描述“残的”冲上高架桥的时候用了“甚至”这个词。意思就是离了谱。三年过去了,我昨天还在高架路上看到一辆“残的”在车丛中疯狂穿梭,开着开着就突然铲过双黄线逆行下桥。
要说政府不作为也不公平。2011年7月广州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无号摩托车,扣留后不予发还;摩托车限行范围内加油站停止给摩托车、无号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加油。现在市区内可见到的残疾人摩托车在一些专业市场附近可以说是成群结队开起来如入无人之境,不知道他们烧的可是汽油?
在助残日谈论残疾人摩托车非法营运禁而不止的问题看起来有点不人道。据我观察,开残疾人摩托车营运的有真正的残障人士,也有健步如飞的健全人。问题的复杂就在这里。一镬熟容易误伤那些生活无着只能靠一车糊口的残疾人,会断了他们最后的生路;而不打击则显然是纵容了那些利用残疾人出行工具营运牟利的人。
但是我绝不会把广州纵容“残的”的现实看做是对残疾人的仁慈和施舍。作为钱已经基本不是什么大问题的广州,应该创造更好的条件,让每一个残疾人都不用被迫走上风里来雨里去开着摩托车搭客养家的危险之路。据我所知,广州还有相当一大群的残疾人,日子过得很苦。假如他们开着残疾人摩托上路只是为了上班通勤,上街买菜,探亲访友,“残的”的生存空间就可以被挤压得很小很小了。至少放纵的借口会消失。从这个角度看,“残的”横行是广州残疾人生存质量太低的标志,一个天天可以看得到甚至令人熟视无睹的属于城市耻辱的标志。
事实上,广州对于打击包括“残的”在内的五类车的行动一直都有。所谓“五类车”是指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拼装报废车。有媒体称,“五类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问题一直是广州城市管理的乱象和痼疾顽症。去年广州市涉及“五类车”的交通事故高达1436宗,共导致1743人受伤,460人死亡,平均每天要死一个人还多。问题很严重,打击也似乎战果不小,捷报年年传,但五类车一直禁而不止,人们不由得质疑这种运动式的打击,潮水式的治理到底有多大的效果?
我在香港见过残障人士和老年人使用电动轮椅上路,很安全方便,控制也不困难 当然,也不可能用于搭客运货。我想提个小小的建议,广州能否多方筹集资金为所有的残障人士配发电动轮椅?就事论事,哪怕是残疾人自用出行,驾驶三轮摩托车还是有一定危险的。以广州市的财力加上各种慈善努力,这件事要办成不会太难。
假如广州的残疾人都用上了电动轮椅,交警对所有的残的就能够见一辆抓一辆了,来个秋风扫落叶。要彻底治理“残的”的问题(实际上五类车中残的所占的比例很大),首先让“残的”与残疾人脱钩,应该是一个可以考虑选择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