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交通工具多样化,依靠行政权力看似可以禁摩,但市民会把自己的需求转向其他个体交通工具。2006年南京电动自行车大幅增加就是出现在扩大外牌摩托车行驶禁区之后。如此说来,禁摩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首先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摩托车根本不需要花太大的力气去管它的尾气,因为它的排放实在太小了。而电动车虽然没有二氧化碳排放问题,但目前应用最多的铅酸电池,还没有办法解决它的废液处理问题,只能填埋。这样带来的土地污染是永久的。
其次,从法规的角度看。翻开“中国道路交通法”,你会发现,在机动车中出现频次比较多的名词是货车、载客汽车、摩托车,在非机动车中出现的是自行车。而在交通法中找不到助力车和电动车!也就是说,我们放弃了在交通法中有严格规定和约束的摩托车,却选择了在交通法中尚是空白的电动车、助力车!
再次,从摩托车的功能转变上来说。目前,北京上海已经可以给合法关贸进口的大排量摩托车上牌照了。摩托车已经逐步从代步工具向代步、休闲、娱乐上转变了,这样发展下去,必将会形成一个新的消费经济。
摩托车和其他车辆一样,只是交通工具,加上它承载的不同功能和文化。如此说来,禁摩是得不偿失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