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武昌开展整治“三类车”行动。前日,一位在黄鹤楼车站开“摩的”的中年妇女因两度驾驶超标电动摩托车,被武昌交警处以行拘15天、罚款1200元的处罚。据悉,她也是我市因此被处罚的第一名女性。
前日中午1时许,武昌交警代巍在黄鹤楼公汽车站将一名候客的“摩的”司机查获,当交警准备为其开具暂扣凭证时,发现眼前竟然是“熟人”。原来,2月17日,武昌交警就查获了这位开“摩的”的大嫂。她戴着头盔、手套、护膝、围巾,如果不揭开头盔面罩,根本不知道是个女的。当时,“摩嫂”央求民警“放一马”。遭到拒绝后,她开始倒地哭闹:“车在人在,车收人亡!”当民警上前劝解时,她就大喊:“警察打人了,我的手骨折了!”然后,她连车也不要了,趁乱离开。
前日再次面对交警,“摩嫂”辩解说:“我等人!”随后,“摩嫂”张某被武昌交警依法传唤到大队,因涉嫌无驾驶证驾驶无牌超标电动摩托车,且多次处罚屡教不改,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200元的处罚。
据悉,此次行动共处罚“三车”违法行为500余起,收扣“三车”9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