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9日,农民工杨某在建水县城区吃早点时被盗走牌照为云GB9257号二轮摩托车1辆,当时杨某向建水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报了案。2011年1月13日,建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区环城南路执勤路检路查工作中,将被盗云GB9257号二轮摩托车查获,及时通知了车主杨某认领。
2月16日上午,车主杨某在认领被盗云GB9257号二轮摩托车时,给建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赠送了了一面锦旗。民警将车钥匙和车辆交给了杨某,杨某显得非常激动、非常高兴,他深情地说:“您们为我查获了被盗摩托车,为我挽回了经济损失,我代表全家谢谢您们!我送给您们这面锦旗,表达我们全家的心意,您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