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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人不让机动车也将受到处罚

   日期:2012-12-18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259    评论:0    
核心提示:  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简称车不让人)明年1月1日起开始处罚。但对机动车遇到行人有翻越护栏、冲红灯等违法
  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简称车不让人)明年1月1日起开始处罚。但对机动车遇到行人有翻越护栏、冲红灯等违法行为的,不列入“车不让人”处罚范畴。
 
  车不让人如何罚
 
  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区镇所有设置斑马线标志标线及相关交通信号齐全的规范路口、路段,整治行动分为警告曝光期和处罚期。
 
  行人翻护栏、冲红灯将获罚
 
  “由于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交通参与者,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以确保双方安全。”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行人有翻越护栏、冲红灯等行为将处10元罚款,对于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10元罚款。
 
  何为车让人
 
  车让人就是在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指示机动车的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绿灯左转、右转放行或黄闪灯,指示行人的信号灯也为绿灯放行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礼让行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或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渠化路口遇斑马线灯黄闪时,应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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