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就政策到期后相关事宜做出安排
明年1月31日,山西省家电下乡和摩托车下乡两项政策将执行到期。日前,省财政厅等部门就政策到期后的相关事宜做出安排,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售后服务、车辆登记、产品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维护等后续管理,确保政策完美收官,保障农民合法利益。
农民得到了实惠,企业得到了市场,市场得到了发展。省财政厅介绍说,自家电下乡政策和摩托车下乡政策在山西省推广以来,成效显著,便农惠农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全省家电下乡共销售电器883万台,销售额达到233.4亿元,共兑付补贴资金26.2亿元;摩托车下乡销售摩托车19.65万辆,销售额达到9.94亿元,共兑付补贴资金1.21亿元。两项政策共拉动山西省消费243.34亿元,农民受益达27.41亿元。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安排,2013年1月31日,家电下乡政策和摩托车下乡政策同时执行到期。这意味着自2013年2月1日起,户口在山西省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电动自行车,下同)和摩托车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省财政厅要求,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销售网点违反有关政策的行为负连带责任。企业要注意的是,2013年3月10日零时起,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所有销售网点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逾期未录入系统且已销售的下乡产品将无法享受财政补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