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警用摩托车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2-10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货物需求:警用摩托一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2、采购预算:150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
2.1投标人在海南省内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维修点(只接受投标人自有机构);
2.2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非生产厂家投标适用);
2.3投标产品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警用摩托车,车辆规格型号中必须带有警用摩托车的后缀“J”字样,不接受民用车改装车(提供国家摩托车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2年9月29日16:00前(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或以会议室标示为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3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邮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汇150元至指定账户,同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列明,连同付款单据、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至0898-68723984,(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经核查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未按要求发送传真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5、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6、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采购单位: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海口市龙华路40号
联 系 人:林 云
联系电话:0898-31366836
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311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负责人:何佳亮 陶勇
电话:(0898)68722818 传真:(0898)68723984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