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盛夏以来,我市一些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为了图方便,在摩托车或者电动车上方加装一把特制的“叶子伞”。针对该现象市交警一大队开展为期两周的摩托车、电动车加装“叶子伞”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5日至7月11日对“叶子伞”车主进行宣传教育,从7月12日至7月18日对仍不听劝告的“叶子伞”车主依法进行处罚。
大部分驾驶人认为“这东西既能遮雨又能遮阳,真是个好发明哦!”而且他们很不理解民警为什么要将一把把好好的“叶子伞”拆除,有很大一部分摩托车车主在民警依法收缴“叶子伞”的时候,也表现得极不配合。执勤民警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解释,“叶子伞”虽有它的好处,可以给人们带来一定的方便,但是从安全因素方面来讲,却是弊大于利。“叶子伞”主要有三大危害。首先,加装“叶子伞”遮挡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即使是转过头看,视线也受阻挡。其次,加装“叶子伞”改变了摩托车电动车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在行驶过程中“叶子伞”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致摩托车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第三,“叶子伞”加装在摩托车电动车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现在戴安全头盔驾驶员增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是保住了,但由于惯性,加装的这把“利剑”很容易刺穿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颈部。
经过民警们一番耐心解释并晓以危害,绝大部分摩托车车主在民警拆伞过程中由开始的抵触变为配合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的规定,“驾驶擅自改变结构等不符合登记内容的机动车的”,违者将处200罚款。交警一大队温馨提示广大摩托车主:为了您和乘坐者的安全,请不要在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