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摩托  电动车  MotoGP  宗申  摩托车  价格  踏板  力帆  铃木  本田 
全球摩托车网

重庆拟修订消防条例 楼梯间等场所禁止停放电动摩托车

   日期:2023-10-01     来源:重庆日报    浏览:819    评论:0    
核心提示:9月27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拟禁止在多个场所停

9月27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拟禁止在多个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或为其充电。

《修订草案》重点对消防责任落实、消防风险防范、消防基础建设、消防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将火灾防控和消防救援方面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针对新领域、新业态,要求建立跨部门监管、执法协作等制度,并详细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市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李俊东介绍,《修订草案》对消防风险防范进行了细致规范。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高层建筑的雨棚、户外广告牌等外墙设施,应当采用不燃、难燃材料;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应当设置明显标志,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妨碍消防车通行、作业。对于古镇古寨消防安全,《修订草案》规定要因地制宜开辟防火隔离带、增设防火墙,建设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着眼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规定运营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的消防管理要求。

同时,着眼电气消防安全,明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停放、充电要求。《条例草案》提出,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其充电。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鼓励和支持在住宅小区、露天停车场等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存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中心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中心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粤ICP备12090350号
全球摩托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