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做好资金兑付。严格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使广大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更快捷、更方便地享受财政补贴。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积极组织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和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培训,确保家电下乡管理部门和销售网点能够熟练掌握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严格考核定期通报。每月对各市兑付工作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全省。将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与考核排名结果直接挂钩,按照“基数加奖励,侧重奖励”的办法分配家电下乡工作经费。四是加强网点管理,防止骗补行为。全面排查日常销售、监管、补贴兑付等环节,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已备案销售商的30%。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进行回访,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15%。抽查和回访工作全部登记,严查骗补行为。截至2月底,全省家电下乡共销售571万台,销售额达144亿元,兑付补贴资金16.14亿元,兑付率达98.92%;全省摩托车下乡共销售12.13万台,销售额达8.1亿元,兑付补贴资金98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