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清晨5时50分许,无为县襄安交警中队民警在对一年一度的襄安镇庙会会场进行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N35XX的三轮摩托车形迹可疑,且违反禁停标志,于是将其拦下。
经检查,该车内塞了6人(核载3人),违反了载人规定,且驾驶人王某满嘴酒气。后经酒精吹气检测,王某属于酒后驾车。据王某交代,他是山东临沂人,昨晚,由于连日的阴雨,自感寒冷,就在深夜喝了半斤高度白酒和一瓶啤酒。
虽是隔夜酒,但王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于酒后驾车。民警随对他的3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从轻并处,罚款1400元、暂扣6个月驾照并一次性记满12分。接受处罚后的王某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