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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电动车,请注意!今天开始,三类电动车禁止销售!

   日期:2020-07-03     来源:电动车行业微赢销    浏览:377    评论:0    
核心提示:从今天7月1日起,江苏、浙江两大省全面进入电动车管理有法可依时代!小编重点总结罗列了十大电动车违法行为,记忆电动车处罚标准
 从今天7月1日起,江苏、浙江两大省全面进入电动车管理有法可依时代!小编重点总结罗列了十大电动车违法行为,记忆电动车处罚标准,这些红线正是目前80%以上电动车用户都会犯的错! 记住了,从今天起,这些行为万万使不得!

三类电动车禁止销售

1、没有获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车严禁销售。

2、不合格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严禁销售

3、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轻)摩禁止销售!

重点整治十大电动车违法行为

一、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的,将依法处理。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邮政快递、外卖配送等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员工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教育。

三、对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载物、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拒绝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

四、对涉嫌假牌、套牌、假证、盜抢嫌疑的车辆依法查处。

五、非法改装加装承重、遮雨遮阳蓬等装置的,车主应当自行拆除;不拆除仍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强制拆除,并依法处罚。

六、无本市号牌或临时信息牌的,禁止在本市道路行驶。

七、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电动车违法处罚标准

第一: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包括搭乘人。如果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警告或处以20-50元的罚款。

第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第三:两、三轮车超载:罚款50-100元;

第四: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记2分;

第五:驾驶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罚款500元;

第六: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9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醉酒驾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准驾不符:记12分、罚款500元;

第九:驾驶报废车:扣留车辆、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各市处罚标准有差异,请以当地交管所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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