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交警宣布,6月15日起将调整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试点措施,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已备案并发放黄牌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今年4月份,深圳交警联合宝安、光明区政府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对电动二轮车开展备案登记试点。据资料显示,当前,宝安区、光明区共完成系统注册87.92万人,完成学习80.82万人,已安装备案标识车牌52.31万张。
因为城市禁限摩,深圳对“超标电动车”或者说电动摩托并不宽容,也没有其他城市三到五年的过渡期。上牌试点的推行,一定程度上能加强城市交通的有序管理,但遗憾的是,电动摩托和燃油摩托车,不管市场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如何,仍然被拒绝于城市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