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和老国标的区别
主要体现是:
一、名称改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并由原来的部分条文强制改为全文强制;
二、结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总则等章节,对电动自行车总体的性能和安全等提出了要求;
三、在技术要求方面,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电磁兼容、整车标识、淋水涉水、防篡改要求等内容;调整了车速、车重、额定功率等关键指标;完善了脚踏骑行能力、制动性能等内容。
什么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强化骑行要求,坚持非机动车属性)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原最高时速20km/h)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原40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 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 W;(原240W)
7、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以及故障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应当保证不会发生危险;
8、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不给出厂后的改装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