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上午10时许,省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五大队接到报警称,赣粤高速梅关收费站有一人骑着摩托车闯入,并加速向赣州方向行驶,情况十分危险。
正在执勤的第五大队三中队指导员熊文立即驾驶警车赶往现场寻找骑车人时,发现其车速达到了120多公里/小时。在将该男子安全叫停后,民警询问得知,该男子姓陈,大余县吉村镇人,这辆黑色摩托车是他刚买的。当时车行老板答应过他,“开不到100公里/小时不要钱”,于是他就迫不及待地径直闯入赣粤高速试驾起来。当民警发现他时,他已经骑了24公里。高速交警当即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