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事项:株洲市摩托车电动车智能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评估主体:株洲市公安局
三、评估单位:湖南盛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株洲市泰山路658号传媒大厦21楼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31-28669660
传 真:0731-28669654
e-mail:hnslgs4@163.com
四、拟实施事项概况
该项目是一项惠民工程,政府及企业预计投资2890万元,主要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对“两车”的管理,有效降低盗窃案件发案率,提高破案打击效能,尽力减少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项目拟在全市范围内安装基站4000个、安装摩托车和电动车电子标签50万辆,设立后台运维中心,建立全市摩托车、电动车物联网智能防控系统,实现全市摩托车、电动车智能管理。项目实施后,收取“两车”车主电子标签、备案号牌费,其中二轮摩托车60元/车,电动车40元/车;保险费为二轮摩托车3年的车辆被盗险90元,电动车3年的车辆被盗险60元。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走访全市摩托车和电动车车主、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拟实施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民群众的意见。
4、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拟实施事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拟实施事项对当地社会治安的影响;
3、拟实施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拟实施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
5、对拟实施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
2、对拟实施事项有关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评估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