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李先生说,今年3月7日,他驾驶摩托车在次南门路口行驶时,被贵阳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分局的民警盘查,随后被告知其违反禁摩令,被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对于这个处罚,李先生觉得不合情理。他认为,从立法层面来讲,“贵阳禁摩令”是地方性法规,有悖上位法;此外,对于摩托车的管理,相关部门应该有细致入微的办法,不能“一刀切”式的一禁了之。
事后,李先生申请行政复议失败,最终才决定起诉,诉请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附带审查“贵阳禁摩令”的合法性,此外,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据了解,李的做法得到了一些摩友的支持,他们通过微信“众筹”的方式聘请了律师。有摩友表示,说起摩托车,大家第一反应就是“马路杀手”,但手续齐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摩托车主也不在少数。
就此,记者从贵阳市交管局了解到,出于对交通安全、通畅等多个角度出发,2009年,贵阳市“禁摩令”相关通告正式发布,其中便明确规定了二轮摩托车禁止驶入一环。据统计,2009年,贵阳共发生涉及二轮摩托交通事故237起,造成124人死亡。2012年,二轮摩托交通事故降至74起,死亡人数也大幅下降。
目前,法院已经立案,交管部门表示将按照司法程序回应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