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车撞上小汽车
三轮摩托车侧翻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王樊报道:电动车、摩托车具有轻巧、灵活、方便的特点,但它重心不稳,遇到情况容易摔倒。《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届时骑电动车打电话、逆行、醉驾等都将受罚。6月23日,南昌市交管局发布了4种电动车、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三轮摩托车侧翻驾驶员当场死亡
今年3月10日14时45许,舒某道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装载有水泥块)沿南昌青山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民富路口,在路口沿左转弯车道闯红灯通过路口。
与此同时,黄某驾驶的“福特”牌小型轿车闯黄灯由东向西行驶直行通过路口。
两车在路口发生碰撞,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向右侧翻倒地,摩托车及装载的水泥块压在舒某道身体上,造成舒某道当场死亡。
摩托车倒地
案例二:酒后驾摩托酿悲剧
2015年12月9日16时40分许,天气雨,杜某某无摩托车驾驶证、醉酒(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47.70mg/100ml)、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在南昌沿江北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滨江宾馆后门桥北段时,与道路右侧人行道及花圃边缘碰撞后,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
交警提示:醉酒驾车是引发死亡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据统计,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是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虽然醉驾已于2011年5月入刑,却仍有不少驾驶人明知酒后严禁驾驶机动车,却置法律、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不顾,抱着侥幸心理仍驾驶车辆在道路行驶。
两辆电动车相汇
避让操作不当,一辆电动车倒地
案例三:避让操作不当倒地受伤
2016年3月20日16时38分许,天气:雨。陈某某骑行无号两轮电动车在抚生北路机动车道上由北往南直行通过抚生北路朝阳洲南路口时,因避让其他车辆时操作不当,导致陈某某骑行无号两轮电动车倒地并受伤。
交警提示,电动车具有方便、灵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车辆重心不稳,遇到情况容易摔倒,特别是在雨天路滑的情况下,在交叉路口更要减速行驶,假如遇到情况,就能有一个充分的应激反应时间,采取正确的操作措施。
电动车与小轿车即将相撞
电动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2人被撞得飞起
案例四:闯红灯电动车撞上小汽车
2015年7月7日9时许,黄某驾驶一辆“东风雪铁龙”牌小型轿车,在南昌高新大道南京东路口由西向北左拐弯。
小轿车途经该路口东北角人行横道线时,遇江某驾驶的某品牌两轮电动车由北向东闯红灯进入该路口时发生碰撞,致江某光、江某龙受伤。
交警提示:交通参与者应当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红灯停,绿灯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否则差迟一瞬抱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