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批警用摩托车是公安部援助利比里亚警用物资之一,由于交货时间紧,在获知该批援外物资准备报关出口后,广东增城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主动与生产企业联系,提前制定检验计划,并及时与相关实验室做好沟通,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在收到质检总局《关于援利比里亚警用物资项目物资检验的通知》后,增城局马上受理报检,安排检验人员现场检验、抽样,经过检测合格后及时出具相关单证放行,为援外物资的顺利通关保驾护航,得到生产企业好评。
据了解,援外出口物资是指在我国政府提供的援助款项下由我国政府指定机构从国内采购并向受援国政府交付的各类生产和生活物资。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包括:援外承包总合同、项目总承包企业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内部购销合同、生产厂厂检合格单、总承包企业验收合格证、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批文、货物清单和援外物资检验一览表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