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43精神,即日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对拼装载人、载货、燃油三轮摩托车、残疾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电动车、旅游观光电动车、邮电快递三轮车、餐厨垃圾车和畜力车等各类违法营运电动三轮车进行清理整顿,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牌证的封闭式载人机动车(电动车),一律不得在市区范围内行驶。为了保证清理整顿能够落到实处,交管支队专门抽调了350名警力,重点加强客运场站、物流等地区的管控力度。与此同时,交管部门还联系停车场,提前做好违法车辆的停放工作。
从即日起,首府交警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要求在市区重拳整治拼装载人、燃油三轮摩托车等车辆,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牌证的封闭式载人机动车(电动车),一律不得在市区范围内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