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宣传力度。以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普法宣传,提醒消费者选择到主体资质齐全的经营店购买且一旦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应及时维权,引导经营者主动、自觉守法经营。
明确工作重点。以无照和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摩托车、电动车的销售、维修以及非法改装、虚假宣传等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摩托车和电动车等各类违法行为,遏制不合格摩托车、电动车进入流通领域。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和配件店等集中销售、维修场所的监管,重点检查进销货台账,清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货来源、手续文书以及产品标识、产地、厂名、厂址、质量合格证明等信息,制作巡查记录,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做到检查一户、摸清一户。
畅通维权渠道。畅通“12315”申(投)诉举报平台、“一会两站”、工商服务站等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有关摩托车方面的消费纠纷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