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9日上午,该所民警邹太平走访到沙塘湾办事处长铺村6组王某家时,王某在介绍长铺村的治安情况时,无意中讲出了有人将摩托车寄存在他家有两天了,一直未来取车,且手机联系不通。因为王某是在金汉乳业旁边开饭店的,方便顾客的事情也人之常情,但民警邹太平细心地查看后觉得有疑点,便对摩托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登记,并对王某交代:以后一定要多注意观察,不熟悉的人员所托办的事,不要轻易答应,有情况要立即向派出所报告。2011年7月9日晚,冷水江市天利板业旁边的夜宵店的老板胡某来沙塘湾派出所报案:一外号叫“老色”的人骗走他的摩托车。7月8日中午一点钟左右,“老色”来到胡某店内找胡某借摩托车接朋友,由于“老色”偶尔来该店内吃饭,碍于面子胡某只好将摩托车借给“老色”用一下,结果两天未还车且联系不上。接案后,民警邹太平首先想到上午走访时得到王某所提供的情况,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经询问:胡某不知道“老色”的真实姓名,被借的摩托车为红色钱江牌二轮摩托车,牌照湘KE2728。民警邹太平立即带领胡某前往长铺村六组王某的饭店内辨认,果然,王某饭店内寄存的摩托车正是胡某被“老色”“借”用的摩托车。
失而复得,胡某望着自己的爱车激动地说:“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