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醒,中心城区号牌摩托车全属报废车,上路将收缴并强制报废
本报讯 (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张鹏)昨从武汉市交管部门获悉,16日起,该市中心城区注册的摩托车全部达到报废年限,三环线内全面禁摩。
2002年4月,武汉市颁布实施“禁摩令”:自该月15日起,停止办理中心城区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2013年1月,武汉市又宣布在三环线(含)区域内仅允许中心城区牌号的摩托车行驶。而按照相关规定,摩托车超过13年需强制报废,目前中心城区号牌的摩托车全部属于报废车,三环线内将无任何摩托车可以通行。
昨日,交管部门出动警力500余人,查扣摩托车136辆,行政拘留6人。
上午10点左右,东新交通大队民警在新竹路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一辆号牌为鄂KAJ2××二轮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胡燕峰、周建翔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经询问发现,驾驶员吴某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民警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吴某仅有C1驾驶证,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D或E照)。吴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闯禁行)”行为,合并处以400元罚款,行政拘留3日,记15分。
交管部门表示,即日起在三环线内驾驶摩托车上路均将受到处罚,如驾驶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将对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