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区持续高温,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街头出现了许多撑着伞的揽客两轮摩托车,或是在路面奔跑乱窜,或是停在超市门前招揽生意,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市民坐上打伞的摩托车离开,就有装着伞的摩托车招摇上路。
坐“打伞”摩托不安全,危险!
一位姓林的市民曾目击了一起“打伞”摩托引发的交通事故。那天傍晚时分,天气骤变,刮起大风,在人民大道南路,一辆安装了遮阳伞的两轮摩托车在风中行驶,由于伞的阻力作用,使行驶中的摩托车失去平衡,驾驶员和乘客被摔倒在地,身上多处擦伤,所幸未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大家知道,摩托车非法搭客营运,本身就不合法,为防查处,行驶中总是左躲右闪、不按道乱窜,安全令人担忧;摩托车“打伞”后,很容易与绿化带上的花木、车道上的行驶车辆相刮;起大风时,“打伞”摩托车很容易失去重心而发生交通事故……其实,不少市民心里都清楚,摩托车加装了遮阳伞,虽说可防晒挡雨,但对其安全性却表示担心;乘坐时虽感到很危险,但总是因贪一时方便而抱着侥幸心里。
摩托“打伞”属非法装置,违法!
交警提醒:两轮摩托车加装遮阳伞是一种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结构、构造特征的非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第(三)项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打伞”摩托其主要危害是:摩托车行驶过程中阻力增大,容易受侧风力影响;雨伞和支撑钢管阻挡了驾驶员的视线,严重影响驾驶人的操控;雨伞面积较大,很容易与其它车辆发生擦刮,尤其是晚上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因此,交警希望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可擅自安装遮阳伞等非法装置;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乘坐遮阳伞摩托车,不要图一时“凉快”而给生命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