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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台新措施整治“五类车” 摩托车限行区内不给加油

   日期:2011-07-06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1246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昨天,广州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相

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昨天,广州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情况,正式明确:不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无号摩托车,扣留后不予发还;摩托车限行范围内加油站停止给摩托车、无号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加油。

《通告》共11条,主要内容是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

文:记者陈翔、王鹤 通讯员陈毅恩

关于加强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

穗府 〔 2011 〕 9 号

为加强对本市摩托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加强摩托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统一核发,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注册登记并核发牌证。符合 《 广州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办法 》规定条件的残疾人,每人只能申领并注册登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符合《广州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车型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

二、为严格查处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 非法上道路行驶及扰乱交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摩托车限行范围内各加油站停止给摩托车、无号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加油。各加油站或加油站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擅自为上述车辆加油的,依据有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三、对在本市非法生产、销售或擅自拼改装摩托车及残疾人 机动轮椅车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驾驶摩托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

(一)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或者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 证”(即残疾人证、 行驶证、身份证)不全的;

(三)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悬挂号牌的;

(四)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并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五)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六)车辆存在被盗抢嫌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扣留车辆的情形。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依法扣留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本市不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无号牌摩托车,不予发还,依法予以处理;

(二)本市准予注册登记的二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接受处理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方予发还;当事人在 30 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对利用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从事营运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据《广 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罚款。

七、严禁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严禁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驾驶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车站、专业市场、地铁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强行揽客,不听劝阻,或者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九、凡聚众扰乱机关单位秩序、非法拦路造成交通拥堵的,或在加油站寻衅滋事,妨碍加油站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 ○ 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文字整理:记者陈翔、王鹤)

加油站尚未接到限油通知

广州新措施中的“禁油”,如何实施处罚,由谁处罚,如何认定,如何避免成为“休眠条款”?

广州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市综治办主任、市整治办主任邓中文昨天说,禁油措施由经贸委落实执行,至于怎么处罚,目前牵头部门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和加油站、主管部门做相关工作,对于怎么识别,怎么管理,违反后怎么处罚,由相关部门按照通告精神予以落实。

昨天下午,记者在天河北BP加油站询问工作人员,对方称,尚未接到相关通知。工作人员坦言,到时可能会面临一些难题。

邓中文说,3月份以来,广州市执法部门共查处五类车非法营运7234宗、交通违法444450宗,查扣“五类车”74133辆次。

他说,广州市区(县级市)两级整治道路秩序联合执法队伍将采取全天候行动的办法,对“五类车”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凡是违反《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集中整治城市窗口部位交通秩序,重点抓火车站、公交车站、地铁站出入口、专业市场等部位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整治,严查非法营运车辆。

邓中文说,将督促各加油站切实落实禁油措施,加强对销售、维修摩托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店档的管理,加大力度推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工作。同时按照“整治到哪里,配套到哪里”的原则,同步推进火车站、地铁站、公共汽车站、专业市场与居民小区、城中村之间的短途交通建设,增开中小巴线路,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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