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辆摩托车上挤了四个人,不行啊,出了交通意外事故非常危险!”昨日上午11时,在柳州市桂柳路与学院路交会路口,广西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唐田在柳州开展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搭载4人的摩托车,立即上前纠正其违法行为,劝导乘客下车,教育摩托车驾驶人不要超员行驶,并处以150元罚款。
据了解,27日全天,柳州六县五城区统一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共检查摩托车电动车3000余辆,处罚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44例,暂扣违法摩托车131辆。
整治行动中,柳州交警支队城中大队在桂柳路口四个方向都设置了检查点,对来往的摩托车电动车展开检查,不到一个小时,就有10辆摩托车因严重交通违法被暂扣。
“你没有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车辆还没有年检,也没有保险,交通违法行为太多了。”执勤的城中交警大队民警在检查摩托车驾驶人覃某时,发现多类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处理,并告知驾驶人按照规定带身份证及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到大队接受处理。
据柳州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韦勇永介绍,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超员、不戴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电动车闯红灯、超员、走机动车道等,这些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引发多人死亡交通事故,“对于查处的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上限予以处理,该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对于无证驾驶的,还要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行政拘留。”韦勇永表示,按照部署,柳州市区目前每个城区都设置了2到3处的固定和流动摩托车检查点,在整个市区范围内有超过10个摩托车电动车执勤检查点。
柳州交警提醒,请摩托车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切勿忽视行车安全,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超员载人、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都是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重点查处,也会借助节假日、赶圩日等时段,在农村地区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以罚教结合的方式,提高农村地区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打造安全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