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首日,共出动警力387人,在全市108个主要路口(其中市区88个,县区20个)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449起,暂扣摩托车102辆,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433起。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韦智宇介绍,专项整治将重点对九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饮酒、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取得号牌上路行驶;驾驶拼装、已达报废标准或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辆;占道通行及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载人超过核载人数及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行驶及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道路行驶;未戴安全头盔驾驶及乘坐摩托车。
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835起,死亡373人。其中,与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有关的立案事故多达572起,死亡226人,分别占总数的68.50%和60.58%,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事故占总数的一大半。其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共发生267起,死亡76人。近期摩托车事故高发,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道路通行秩序,交警部门从昨日起至3月27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武鸣、宾阳、横县、上林、马山、隆安等六县同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