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所有新出厂的摩托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同时,所有新出厂的两轮摩托车产品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出厂销售,不予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