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10月12日《新快报》)
在各大都市里,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是很多人出行的主要工具,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方面,这些车辆价格便宜,多数人都承担得起;另一方面,这样的交通工具方便快捷,堵车时可以从夹缝中通过。不过,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也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某知名品牌电动自行车企业曾做过一次市场调查,结果发现,很多人最讨厌的车是电动车。
因此,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进行一定的规范,显然在情理之中。毫无约束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确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可以说,随着《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出台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管理,已经开始进入比较规范的轨道。但是,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很多城市数量庞大,如何监管是一大难题,当监管无法辐射全部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时,其乱象便很难真正地改善。
之前的管理思路,仍然是必要的规范,信奉的仍然是“禁止不如规范”的原则。如今,思路似乎有所转变,在广州此次决策中,便大胆假设,走了“规范不如禁止”的路子。虽然有人质疑其为懒政,称其为不负责任的做法,但也有人支持这样的举措。向左还是向右,的确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如此“禁摩”的影响是很大的,因为与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有紧密关系的人,大多是生活水平不高的人,如果政策禁止这些车辆,那对这些人生活所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任何公共决策,都不能有被遗忘的人群,这是最起码的底线。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多几分慎重、多几分周全的考量,少几分拍脑袋决策。
广州此次出台的是征求意见稿,显然,这是一次“小心求证”的过程,这符合程序正当性。希望此次征求意见是货真价实的征求意见,而不是走过场敷衍民意。“五禁”封杀电动车摩托车的决策,大胆假设之后只有小心求证了,决策的正义性才可能体现,也才能最少质疑。而在征求意见后,如果民意指向“禁止不如规范”,相关决策也应及时顺应民意。